效法先辈 忠心侍主
记得是1974年,妈妈回国后,与姑姑林清兰牧师一起,开始对教内孤寡老人及一些传道人展开了有计划的资助。妈妈负责筹划资金,姑姑则分配、发放……。 妈妈回天家之后,姑姑就转为向我“汇报”:某某老人家主接走了,但你放心,给他的费用是足够的;某某传道人回天家了,他的情况又是如何如何……。妈妈和姑姑认真对待每一分主所托付的钱,将它用在主所喜悦的事情上,特别是关爱老年人的事情上。她们的身教让我认识主在圣经里的相关教导:“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提前5:1)”“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提前5:2)”“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5:11)。”“当孝敬父母。(出20:12)”
我对国内的一些奉献都托姑姑转交。有一次,她向我要求可否由她来分配,因为她比较了解情况。接下来她又开始了“新的经营”,甚至暂未动用的款目存在银行,把利息都一笔一笔报给我。这似乎是些须小事,但却使我学会办事注意细节。即令在亲人之间也应该把账目搞得清清楚楚。今天我在自己的工作中也持守这一原则,在客户、供货商当中赢得很好的信誉。这实在是姑姑的榜样让我一生受益。后来,教会有系统地对各项工作做出规划,每次见面姑姑都会对我提及要建立老人院的事情。接下来,她一直为老人院的立项及土地审批之事劳碌奔波,一直到她患了重病仍然念念不忘这一项事工。在最后住院的日子里,她还带我到马山老人院的院址,再次告诉我这需求的重要性。
今天,老人院建成开业了,而且有一批忠心的仆人在这里为主工作。姑姑的心愿完成了。她用一生给我们树立了忠心的好榜样,极其认真地完成主所托付给她的每一项事工。但愿我们能效法前辈爱主、爱人,把爱传到地极,把荣耀归给神。
(笔者注:我的母亲林秀英、姑姑林清兰牧师,她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但却是灵里的好姐妹,让我认识到“主内一家”的真谛。我是姑姑一手从小带大的,清兰姑姑实际上也是我的母亲。)
文/陈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