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训:“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罗马书12: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出现,老年人的工作已经提到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上,在教会中,老年信徒历来占很大的比例。为此,教会对老年信徒的工作显得更加重要,为了对老年信徒进行灵性栽培、提高信仰素质、丰富老年信徒的文娱生活,切实做好老年信徒的生活关怀及老年信徒逝世后有关丧葬事宜的协助,在本堂会的统一领导下组建“福华堂老人互爱会”(简称:福华堂老人会)。
第二章 会员
第二条 发展新会员的时间是每年的第一季度,凡我堂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的正式会友(已受洗)。由本人填表申请,并一次性交纳会员入会基金120元,经理事会批准,即为会员,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老人会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会员代表及理事如有违章或严重失职,会员可建议罢免或改选。
2、会员有权享受加入本会所开展的一切活动(如:灵性栽培、文艺活动、生活关怀、外出交流访问等)。
3、90周岁(含90岁)以上的高龄会员,本会每年进行探访慰问。
4、会员离世后,本会派人协助离世会员亲属料理有关丧葬事宜。灵堂布置和推彩车费用由本堂负责;扛彩旗、扛花圈、扛挽联的费用由丧家自负。
5、凡达到条件的信徒,有申请入会和申请退会的自由(所交的“入会基金”不予退还)。
注:会员自尽或会员的亲属搞迷信活动的,不能享受本会的治丧待遇。
义务:1、会员必须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会员必须发扬爱为先,和为贵的美德,搞好会员之间的团结,得知会员离世应主动参加葬礼,并尽力地为本会献爱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代表的产生,每20位会员推选一人,一般以组长为当然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四年,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改选。每届选出理事若干人。理事会推选名誉理事长1人(可空缺),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1人、秘书长1人。设灵修宣教组、关怀探访组、托老保健组、治丧组、会籍档案组、老年诗班文体组、后勤组(包括出访联络及来访接待工作),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 工作职责
理事长:1、根据教会发展的需要,提出讨论、修改或补充老人会章程。
2、决定老人会的工作方针和措施。
3、主持会务工作,全权负责内外联络,做出会务决策,努力办好老人会。在每次开会之前应尽可能与名誉理事长沟通征求其意见,以便达到集思广益,共同办好老人会。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的工作,如有分工应各司其责,在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缺席时,代行其职责,事后应向理事长报告。
灵修宣教组:重点辅导会员读经、祷告,不断地提高会员灵性生命与信仰素质。
探访关怀组:加强调查了解工作,及时掌握会员的困难情况,及时上报和慰问,并代为祈祷祝福,遇到特殊困难情况,应及时向理事会汇报,并采取措施予以帮助,从而体现主内互爱的精神。
秘书组:为本会起草文件,作好会议记录,负责整理会员会务档案和保管档案。
托老保健组:主要负责老年会员日常保健工作及入住托老院的有关事宜,协助托老院做好入托会员的日常生活及保健工作。
老年诗班文体组:负责组织指导老年诗班练唱诗歌及各种文娱活动,丰富会员的晚年生活,达到“老有所乐”的目的。
治丧组:负责配合堂会对离世的会员布置灵堂、动员教育会员亲属遵循教会礼仪,密切配合殡葬改革,节约 办丧事。
后勤组:负责会员开展活动时一切后勤工作和出访联络,来访接待工作,出纳负责活动的经费向堂会报销工作。
第四章 经费
第八条 本会的经济来源
1、会员所交纳的新会员入会基金,每人120元。
2、本堂会对本会事工的专项用款。(每年10月份的头一个主日为老人会专项奉献)
3、社会赞助与会员奉献。
第九条 经济管理
本会活动经费,由堂会统一管理,专项收存。开支款项必须精打细算,每月应把收支结余情况向分管理事长汇报,使理事长对经济情况心中有数,也增加经济的透明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与补充,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本章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理事会。
本章程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福清市基督教福华堂老人互爱会
2016年11月20日
福清市基督教福华堂老人互爱会章程
经训:“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罗马书12: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出现,老年人的工作已经提到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上,在教会中,老年信徒历来占很大的比例。为此,教会对老年信徒的工作显得更加重要,为了对老年信徒的灵性栽培、提高信仰素质、丰富老年信徒的文娱生活,切实做好老年信徒的生活关怀及老年信徒逝世后有关丧葬事宜的协助,在本堂会的统一领导下组建“福华堂老人互爱会”(简称:福华堂老人会)。
第二章 会员
第二条 发展新会员的时间是每年的一月份,凡我堂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的正式会友(已受洗)。由本人填表申请,并一次性交纳会员入会基金120元,经理事会批准,即为会员,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老人会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会员代表及理事如有违章或严重失职,会员可建议罢免或改选。
2、会员有权享受加入本会所开展的一切活动(如:灵性栽培、文艺活动、生活关怀、外出交流访问等)。
3、90周岁(含90岁)以上的高龄会员,本会每年进行探访慰问。
4、会员离世后,本会派人协助离世会员亲属料理有关丧葬事宜。灵堂布置和推彩车费用由本堂负责;扛彩旗、扛花圈、扛挽联的费用由丧家自负。
5、凡达到条件的信徒,有申请入会和申请退会的自由(所交的“入会基金”不予退还)。
注:会员自尽或会员的亲属搞迷信活动的,不能享受本会的治丧待遇。
义务:1、会员必须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会员必须发扬爱为先,和为贵的美德,搞好会员之间的团结,得知会员离世应主动参加葬礼,并尽力地为本会献爱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代表的产生,每20位会员推选一人,一般以组长为当然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四年,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改选。每届选出理事若干人。理事会推选名誉理事长2人(可空缺),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设秘书组、灵修宣教组、关怀探访组、老年诗班文体组、托老保健组、后勤组(包括出访联络及来访接待工作),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 工作职责
理事长:1、根据教会发展的需要,提出讨论、修改或补充老人会章程。
2、决定老人会的工作方针和措施。
3、主持会务工作,全权负责内外联络,做出会务决策,努力办好老人会。在每次开会之前应尽可能与名誉理事长沟通征求其意见,以便达到集思广益,共同办好老人会。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的工作,如有分工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缺席时,代行其职责,事后应向理事长报告。
一、秘书组:1、为本会起草文件,作好会议记录,负责整理会员会务档案和保管档案。2、报道本会所开展的一切活动(如:灵性栽培、文艺活动、生活关怀、外出交流访问等)。
二、灵修宣教组:重点辅导会员读经、祷告,不断地提高会员灵性生命与信仰素质。
三、关怀探访组:加强调查了解工作,及时掌握会员的困难情况,及时上报和慰问,并代为祈祷祝福,遇到特殊困难情况,应及时向理事会汇报,并采取措施予以帮助,从而体现主内互爱的精神。
四、老年诗班文体组:负责组织指导老年诗班练唱诗歌及各种文娱活动,丰富会员的晚年生活,达到“老有所乐”的目的。
五、托老保健组:主要负责老年会员日常保健工作及入住托老院的有关事宜,协助托老院做好入托会员的日常生活及保健工作。
六、后勤组:负责会员开展活动时一切后勤工作和出访联络,来访接待工作,出纳负责活动的经费向堂会报销工作。
第四章 经费
第八条 本会的经济来源
1、会员所交纳的新会员入会基金,每人120元。
2、本堂会对本会事工的专项用款。(每年10月份的头一个主日为老人会专项奉献)
3、社会赞助与会员奉献。
第九条 经济管理
本会活动经费,由堂会统一管理,专项收存。开支款项必须精打细算,每月应把收支余情况向分管理事长汇报,使理事长对经济情况心中有数, 也增加经济的透明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与补充,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本章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理事会。
本章程自2021年11月10日起执行
福清市基督教福华堂老人互爱会
2021年11月3日